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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将成为未来绿色建筑的必然趋势,但目前我国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还存在一些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河北省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建英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建议,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
郭建英在他的《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的建议》中提到,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是当今世界先进的节能建筑,在欧盟国家发展迅速、以每年8%的速度递增。
2020年,欧盟27个国家将全部采用被动房标准建设,新建房屋如不能达到被动式建筑标准,将不予发放开工建设许可证。
郭建英表示,我国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激励政策不明显,被动房建设仍受建筑材料部品、设备性能及价格制约,缺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消费者购买被动房的政策。
标准规范不完善,缺乏被动房建筑所用材料、部品配件的检测标准;认证工作不适应,缺乏被动房评价体系和评价机构,无法科学验证其能否达到标准要求等方面。
对此,郭建英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被动房推广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医院及相关配套建筑)被动房建设比例,以及房地产开发楼盘中被动房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
二是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研究出台支持政策,鼓励被动房的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对被动房建设项目从用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让开发商有利可图。
三是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编制国家层面被动房节能设计标准、各类被动房施工验收标准,以及建设被动房所用的材料、部品配件等的检测标准。
四是协调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认证工作,抓好被动房认证机构培育,避免垄断收费,严格按标准开展认证服务,确保被动房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政策链接:
早在2018年6月,保定市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的扶持政策如下:
一是给予用地支持。国土资源部门在拟定宗地供地方案前,就项目是否实施超低能耗建筑征求住建部门意见,对应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超低能耗建筑建设方式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在出让方案中明确;应确定当年超低能耗建筑用地供应量,到2019年,超低能耗建筑用地面积不少于当年建设供地面积总量的10%,到2020年应不少于20%。
二是明确非计容面积。对于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涉及容积率计算时,对其建设超低能耗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9%不计入项目容积率。非计容面积不计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三是创新举措、优化办事流程。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对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造的单体建筑,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和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的,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超低能耗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房地产企业应持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超低能耗建筑认定书(或相关文件)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商品房价格备案。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商品房备案价格可上浮30%;其他县(市、区)、开发区依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出备案价格调整幅度。
四是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市建设主管部门按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文件,支持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申请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补助资金。新建项目每平方米补助100元、单体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各地政府及财政、住建部门,要支持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向省财政厅申请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是鼓励未开工项目改建超低能耗建筑。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有关部门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六是鼓励农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鼓励农村建设超低能耗建筑样板房,以发挥示范作用,各地可自行制定奖励(鼓励)政策。
七是鼓励开展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高品质绿色示范项目。可享受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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